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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民间借贷律师谢莉莉律师
  谢莉莉律师(手机:13962129412)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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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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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债权人主要风险及防范
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4/2 12:54:16

 1、企业间借贷,企业借给个人,借款合同一般作无效处理,利息不受保护。

  防范:以个人名义借给对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再以企业作担保。

  2、对债务人资产等情况不了解

  3、利息过高,过高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防范:部分利息以等咨询费形式收取

  4、债务履行期满前或者分期偿还债务,其中部分逾期其余均未到期,债务人经营状况恶化,偿债能力减低,

  防范:合同中约定,出现何种情形即使债务未到期,债权人也有权提前收取债权;分期偿还的情况下,约定只要其中一笔逾期,则视同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提前收取,

  5、催收债权没有留下书面函件,导致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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