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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民间借贷律师谢莉莉律师
  谢莉莉律师(手机:13962129412)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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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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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纠纷处理办法告知单
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4/2 14:17:31
本文讲的是民间纠纷处理办法告知单的问题。当事人提请受理的民间纠纷,由镇司法办公室代表镇人民政府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规定由指定部门处理的纠纷,告知当事人向指定部门申请处理。...
民间纠纷处理办法告知单
一、受理范围: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
二、当事人提请受理的民间纠纷,由镇司法办公室代表镇人民政府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规定由指定部门处理的纠纷,告知当事人向指定部门申请处理。
三、办事应提供的材料,受理民间纠纷,应当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申请可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并有明确的当事人和申请事项、事实依据。
四、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纠纷,以及镇人民政府已处理过,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纠纷不予受理。
五、未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当事人应先经过村(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六、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处理终结;特别复杂疑难的纠纷,可以延长一个月。
七、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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