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徐某和王某是同事,王某向某高利贷公司,借款10万元,要求金某、徐某做担保,金某、徐某碍于同事关系和王某的哀求,在借据上签了字,哪知后来王某人间蒸发,高利贷公司整日缠着金某、徐某,后放贷起诉至法院,后金某、徐某找到本律师,庭审中,由于王某已经逃离,对这笔10万元是否真正交付,交付的数额是多少,得不到确认,担保人也一直声称不知道具体交付了多少数额,最终原告撤诉。
通过本案,本律师提醒广大当事人不要随便最担保,实在没办法担保了最好要求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