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我两个都是事业单位)为他人担保6万(月息2分加手续费3分,总计5分),那人场子亏损,到期无力偿还,现已逾期三月,光利息就接近一万,放款人把我们三个起诉。
(1)如果我们到期不应诉,法院怎么判决?判决后多长时间执行?是否为强制执行?怎么执行?期间法院程序怎么走?
(2)如果判我们偿还的话,我们三人各偿还多少?是否有偿还比例?逾期这三个月的利息怎么算?
(3)如果我跟朋友(或我自己)把这些钱都还上要回贷款合同,我是否可以用它来起诉借钱人?应在多长时间内办?这个程序怎么走?
(4)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担保人在法院判决后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尽可能少的避免自己的损失?
律师解答:
1、可以缺席判决。判决后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不上诉,不覆行,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看他什么时候申请,一般来说,三个月以内吧。将你的财物以拍卖的方式变价,债权人受偿。
2、如果是抵押担保,则担保金额以抵押物价值为限,若与借款人事先约定只承担六万的担保责任,则担保额为六万,你们之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二个一共还六万,一般来说,分摊。若事先与债权人无约定,则推定为连带保证责任,就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可以起诉,向其追偿六万元。
4、借贷受民法调整,无违法犯罪情节不会被拘留。找债务人,把他值钱的东西先拿到手(这与法律相违背,但可以这么操作。或者证明你们没有担保责任,担保需要合同的,如果没有合同干脆就不认!说没有担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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