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
借贷纠纷
|
举证指引
|
商帐追收
|
个人债务
|
风险防范
|
坏账呆账
|
借条欠条
|
借贷知识
|
律师简介
>> 首 席 律 师
谢莉莉律师(
手机:13962129412
)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更多>>>
>> 最 新 公 告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个人债务
→
个人债务
→ 债务人入狱 债权人如何要债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债务人入狱 债权人如何要债
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4/9 14:01:50
首先如果债务人是有配偶的,而且债务关系是在债务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的配偶要账,要求债务人的配偶偿还债务。
假如债务人是单身或者是在离婚之后借的钱,那么债权人就需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因为债务人已经入狱了,所以在送达地址上要写债务人现在所在监狱的地址。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上一篇:
欠条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下一篇:
欠条没有还款日期,能立刻要求还款吗?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执业机构: 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联系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手机:17712609768 13962129412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
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