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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莉莉律师(
手机:1396212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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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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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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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亡故借款难讨 诉诸法律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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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亡故借款难讨 诉诸法律获得支持
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9/14 9:49:50
中国法院网讯
(杜乃民)
父亲去世,生前借款却迟迟要不回,这让家住山西省新绛县的李某烦恼了好一阵子。近日,山西省新绛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办案法官通过调解,支持了原告李某索要借款的诉讼请求。
原告李某母亲早年去世,一直与父亲李某某生活多年。村民张某在2008年、2013年分别向李某某借款9000元和5000元,约定月利率1%,并亲笔书写了借条。后张某陆续归还了部分借款和利息。2014年8月,李某某在去世前将此笔债权和凭证交给李某。后李某找到张某追要借款,张某推托不还,李某诉至法院。
新绛法院阳王法庭受理案件后,依法通知被告张某应诉,同时向张某讲解了《民法通则》、《继承法》等法律规定,指出公民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李某某虽然去世,但李某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债权,张某应当按照先前约定向原告李某履行债务。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李某与张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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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 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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