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副主席6日表示,银监会将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颁布《民间借贷条例》。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在2007中国农村金融论坛上说,制定《民间借贷条例》有助于规范和引导农村地区民间借贷,发挥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拾遗补缺作用。
他表示要切实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监测,密切关注涉及众多自然人、借贷范围超出熟人社区的民间借贷行为;依法打击和取缔“高利贷”行为和合会、台会、标会等各类“地下钱庄”;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处置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说,构建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是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的基础和前提。目前,中国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不健全,银行、证券、保险业发展不协调,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种类不齐全,供给不充足,竞争不充分,甚至不少地区还存在服务空白,严重影响了支农服务效果的发挥。
他指出,针对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必须积极培育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机构,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在这一农村金融体系中,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都将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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