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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民间借贷律师谢莉莉律师
  谢莉莉律师(手机:13962129412)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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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坏账呆账坏账呆账 → 计提呆账准备关注规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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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呆账准备关注规定差异
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4/2 23:39:06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在期末分析贷款的可收回性,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呆账损失,并计提相应的贷款呆账损失准备。考虑到损失的客观性和不可避免性,对企业计提的上述准备,税法也允许企业在税前作一定的扣除,但在具体处理上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会计处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不包括保户质押贷款和委托贷款)的可收回性,对可能产生损失的贷款计提贷款呆账损失准备。贷款呆账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准备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的结果和各级的计提比例及时足额计提;特种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可收回性合理确定,当期计提的贷款呆账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发生贷款损失时先冲减已计提的贷款呆账损失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再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已冲销的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应转回贷款呆账损失准备。

  税务处理:金融企业应按《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产范围计提贷款呆账损失准备,金融企业计提的按当年末允许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余额的百分之一与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余额的差额部分允许在税前直接扣除,超过上述差额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已计入当年损益的应调整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金融企业实际发生呆账损失时,经税务机关批准确认后,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损失准备,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税前扣除,即发生当期企业因先冲减已计提的贷款呆账损失准备而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允许企业调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呆账在以后又收回的,应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收回的是尚未在税前扣除的贷款呆账,超过本金的部分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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