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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民间借贷律师谢莉莉律师
  谢莉莉律师(手机:13962129412)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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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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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账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苏州民间借贷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4/9 13:16:44
  防止利用预付账款作为“中转站”

  按规定,企业的预付款业务必须以有效合法的供应合同为基础,而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的预付款业务根本无对应的合同,而是利用预付款这一“中转站”往来搭桥,为他人进行非法结算,将所得回扣或佣金据为已有;或利用该项业务转移资金,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或私分。

  如甲企业本与乙企业无任何业务往来,但甲企业的负责人与乙企业的财务主管有亲戚关系,于是,甲企业以收取一定“使用费”为条件,在审计人员的函证中证明该企业收到乙企业的预付款,给审计人员的工作制造了很大的障碍,使甲、乙两企业的会计核算失去了真实性。

  防止利用预付账款作为“回收站”

  在许多企业中,“预付账款”账户就发挥着“回收站”的作用,企业销售商品,不确认收入,而是暂时存放在“预付账款”账户中,作为预付款,日后,再作相反会计分录,视同退款。这样的后果就是企业可以偷逃收入、偷逃税金、隐匿收入。

  将不属于预收账款核算的事项列入预收账款

  如企业将本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事项记入“预收账款”科目,从而达到逃避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目的。检查时应审阅预收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如果摘要记录不详,需通过账户记录找出该笔业务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看证证是否相符。

  将应记入收入的直接交款记入预收账款

  会计制度规定,交款提货销售在收到货款并将发票账单和提货单交给买方后确认收入。检查时对每笔预收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应要求企业出具相应的合同,以核实发生预收账款的原因;并结合对企业发生预收账款时的发货业务,检查库存商品明细账或提货单,核实企业是否发生交款提货销售业务,有无将本应确认为收入的事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

  私营公司预付账款的核算

  私营公司应设置“预付账款”账户对预付货款进行会计核算。企业对供货方预付货款时,应借记“预付账款”科目,以后收到预购的材料或商品时,则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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